为点燃文明之火,守护环境之美,唱响幸福之声,根据南平市生态环境局、市委文明办联合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强化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函》,2023年建阳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如下:
一、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
建阳中心城区潭城街道、童游街道、宝山街道、崇阳街道、崇泰街道的建成区。
二、限放区域允许燃放时段
农历腊月二十七起至正月十六(2023年1月18日-2023年2月6日)6:00-22:00,其中农历除夕、正月初一、正月十五全天不限时。除上述时间外,其他时间禁止燃放。
三、其他要求
应当按照燃放说明以正确、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,尽量燃放300响(含300响)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。
四、处罚
未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,将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,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
同在蓝天下,共爱一个家。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、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,当好城市守护者,增添百姓幸福色,过一个文明、低碳、健康的春节。